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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工作职责分工情况


河西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任朱睦正,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机要科。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学校的党务、政务和事务工作,协调组织全校性重要的集会和重大活动;负责党委、行政重要会议和校领导重要工作的协调安排,组织起草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及学校领导的报告和讲话等材料;负责学校重大决议和决定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的督查,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办公室下设秘书一科、秘书二科、行政科、机要科、法治科、督查巡察科。办公室副主任王伟分管行政科和督查巡察科,办公室副主任张怀林分管秘书科,办公室副主任王茂华分管法治科。

  任: 朱睦正  办公电话:8282006

副主任:王    办公电话:8289398

副主任:张怀林  办公电话:8282021

副主任:王茂华  办公电话:8282518

 

秘书科工作职责

科长:杨世伟  办公电话:8287665

1.负责草拟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工作;

2.负责或参与学校综合类重要文字材料、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

3.负责及时更新学校简介;

4.负责学校各类上报、下发公文的类型确定、格式规范及要素审核工作;

5.负责以学校党委、行政及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各类文件的审核、编号、印发等工作;

6.负责学校各类公文的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7.负责做好党委常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会前议题征集、材料收集、会议记录和会后纪要整理工作;并做好会后审定的制度印发、决定事项执行的督办、落实工作;

8.负责OA办公系统电子公文的审核、制作、上传、流转签阅和分发工作;

9.负责学校OA办公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各类贺电贺信的起草和审核工作;

11.负责《河西学院年鉴》的编印工作;

12.负责《甘肃年鉴》《甘肃教育年鉴》《张掖综合年鉴》的编报工作。

13.负责做好学校各类信息的收集、编撰和报送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科工作职责

副科长:唐鑫  办公电话:8282298

1.拟订学校重要活动及大型会议工作方案;

2.负责学校对外联络及来人接待工作;

3.负责学校公务车辆管理、调度工作;

4.负责学校领导出差服务及出差报销工作;

5.负责行政楼和校领导办公室、会议室保洁工作;

6.负责学校党务、校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工作;

7.负责全校性会议的通知和会务工作;

8.负责学校稳定、应急工作和学校24小时值班工作;

9.负责校领导每周重要活动预安排工作;

10.负责学校值周安排及值周报告汇总工作;

11.负责节假日放假安排与值班安排工作;

12.负责学校办公室网站管理工作;

13.负责办公室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要科工作职责

科员:牛翠蓉  办公电话:8282007

1.负责各级各类机要文件和密码电报的收发、登记、传阅、转办、保管、清退和立卷归档等工作;

2.负责非涉密外来公文和校内请示、报告的接收、登记、传阅、转办、督办、归档工作;

3.负责党委保密委员会的工作;

4.负责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组织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培训;

5.负责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委托书的管理、使用、变更和年检工作;

6.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印章、学校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印章和校领导名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7.负责党委、行政介绍信和便函的开具工作;

8.负责校内各单位印章刻制的审核工作;

9.协助行政科做好校内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10.负责信访(来电、来信、来访)登记工作;

11.负责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资产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办公室经费预算及报销工作;

13.负责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教职工的考勤和考核工作;

14.负责全校的报刊征订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治科工作职责

1.协助办公室主任开展《河西学院章程》建设,负责全校法治宣传工作;

2.协助学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日常管理;负责“放管服”改革的组织协调和推动落实,开展学校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3.负责完善学校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全校合同管理工作;

4.参与实施学校法治工作。根据学校安排,参与编制法治工作规划,对学校重大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承担重要规章制度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法律顾问队伍和法治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具体任务;

5.负责依法处理诉讼仲裁案件,协助相关单位处理各类纠纷;

6.负责各类合同、协议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出具法律意见;

7.承担涉及师生员工重大权益处理处分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8.为学校各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各单位处理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9.协助组织开展法治能力提升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查巡察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巡察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巡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文件,做好巡察有关会议的联络、会务、会议记录及纪要;

2.负责与组织部沟通选配巡察组人选,报请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做好巡察组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

3.负责开展巡察前的准备工作,向有关职能部门收集了解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组织学校党委巡察动员部署会,并起草相关文稿等;

4.协助落实巡察组开展工作的保障服务;做好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巡察的全程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5.做好巡察组移交的问题和线索、信访件等分类处理工作;

6.建立巡察工作台账,做好部门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编印工作和巡察工作档案的整理、归档与保管;

7.做好巡察结果的反馈工作,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进行指导和督促;

8.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做好巡察保密工作的教育、管理、监督;

9.负责对巡察组成员进行考核、监督和管理;

10.做好上级部门批示学校办理的公文和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11.做好学校承担的重大专项工作任务的督办工作;

12.做好校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专题会议决议的督办工作;

13.做好学校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项目以及开学检查有关问题等重点工作和全局性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办工作;

14.做好学校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或其他重要工作事项的督办工作;

15.承担学校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学校督查督办工作;

16.协助做好学校年度目标任务管理系统相关工作以及年度相关工作;

17.负责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检举和申诉;

18.负责校长信箱来信有关问题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19.做好信访工作的登记、呈批、转办、催办、报结、统计等工作;

20.拟定信访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研究分析学校信访动态,定期向领导汇报信访工作情况;

21.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协调处理有关信访问题;

22.做好信访保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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