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党委、行政和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分管行政科和督查巡察科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校重要活动及大型会议的组织保障工作,对学校各机关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进行会前审核。
二、负责学校对外联络和校级行政接待工作。
三、负责组织对学校党政重要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和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四、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督查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等。
五、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巡察组开展工作,配合上级党委做好对学校的巡视巡察有关工作。
六、完成党委(院长)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