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党委、行政及党委(院长)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分管法治、信访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推进依法治校的相关工作,做好各类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审查工作。
二、负责学校有关法律事务,统筹协调法律顾问处理学校诉讼、仲裁、调解及其他非诉讼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学校校名、校誉、品牌、标识系统的合法权益。
三、负责落实学校总法律顾问制度,做好学校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工作,并对法律顾问履职尽责进行监督和考核。
四、负责组织、推进学校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做好受理、转办、督办各类信访事项。
五、负责安排校领导信访接待,统筹监督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协助相关单位(部门)处理学校重大突发事件。
六、完成党委(院长)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