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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学院党委(院长)办公室督查巡察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7日 08:35  |  查看次数:[]


一、负责学校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项目以及开学检查有关问题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二、负责上级重要会议精神落实,学校党委全委会会议、党委常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校领导周工作例会及其他党政重要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安排和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三、负责学校党政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交办事项及法治信访等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及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

四、负责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关于学校发展及民生等热点、难点问题的督查督办。

五、负责建立健全督查、巡察制度和工作机制,做好督查、巡察工作资料的建档和管理等工作。

六、研判督查、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置意见,督促检查被督查、巡察单位的整改工作,推进督查、巡察整改综合评估工作。

七、负责拟订督查、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和实施方案等,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巡察工作队伍建设,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监督和管理。

九、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对督查、巡察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定期向学校党委报告工作情况。

十、配合上级党委做好巡视巡察有关工作。

十一、督查上级部门各类专项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

十二、完成党委(院长)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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