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使用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服务指南  /  印章使用  /  正文
河西学院用印程序及相关表格
发布时间:2025-01-11 | 点击: | 来源: |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11 | 点击:

 

用   印   程   序


校印使用申请可通过OA办公系统申请或纸质申请,涉及保密等不宜通过OA系统提出申请的,应手工填写申请表格,按照相应用印程序书面审批办理。

(一)一般事项用印程序:由用印申请人提交申请,由所在单位、业务管理部门分别审批,并报业务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印。其中,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认为应提交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的,应经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用印。

(二)例行事项用印程序:由用印申请人提交申请,经业务管理部门和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分别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印。该程序适用于业务管理部门日常工作中长期存在、需大量使用校级印章的事项。该用印事项应由业务管理部门提前报分管校领导书面授权、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备案,方可允许执行例行事项程序。业务分管校领导分工发生变更的,需要重新进行用印事项授权备案。

(三)重大事项用印程序:由用印申请人在用印申请前报相关议事决策机构审定,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履行本办法一般事项用印程序后方可用印。该程序适用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

(四)合同协议用印程序:由用印申请人在用印申请前将合同协议报学校办公室法治科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履行本办法一般事项用印程序后方可用印。该程序适用于根据学校合同管理规定要求,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委托书、授权书等文本用印的事项。合同协议应加盖骑缝章。

(五)公文发文用印程序:按照发文相关规定报校领导审签发文后方可用印。

(六)校领导名章及签名章用印程序每次的使用由用印申请单位提交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批后,报相应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印。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记录用印日期、事由、数量及批准形式等信息。